为规范村(居)法律顾问行为,确保村(居)法律顾问工作质量,根据《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的意见》(司发〔2018〕5号)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六盘水市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法律意见 。根据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的相关规定,现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征求时间
2025年3月25日-2025年4月9日
二、提出意见的方式
附件:《六盘水市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来源:市司法局(六盘水市人民政府网首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