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北京锟涵律师事务所举办“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法律实务研讨会”法律纠纷。本次活动由李亦哲律师主讲,聚焦医疗纠纷案件中的实务难点,所内律师共同参会。
李亦哲律师开篇强调,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与医疗事故存在本质区别法律纠纷。前者属民事侵权范畴,患者需通过民事诉讼主张赔偿;后者则属行政法概念,由卫健委依职权启动调查。实务中,医疗损害鉴定是案件核心环节,需由司法鉴定机构出具意见,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仅适用于行政处罚程序。
“若患者直接起诉,案由应为医疗损害责任纠纷,而非医疗事故法律纠纷。”李亦哲律师指出,多数案件通过调解结案,但诉讼仍是解决重大争议的必要途径。
针对医疗纠纷中病例管理的核心争议,李亦哲律师指出封存范围、程序要点、责任风险等实务操作要领法律纠纷。
李亦哲律师特别提示,医疗机构若未严格履行病例封存程序(如遗漏关键医疗文书或未全程记录封存过程),可能被法院直接推定存在过错法律纠纷。此类证据保全瑕疵将显著增加败诉风险,凸显诊疗全流程规范管理的必要性。
从诉讼程序角度,李亦哲律师提出患方举证及责任主体两项实操建议法律纠纷。李律师以案例警示,证据链完整性直接决定案件走向。
李亦哲律师强调,医疗过错认定高度依赖司法鉴定,核心争议集中于“注意义务”履行程度:过错类型:医务人员多因超负荷工作导致记录疏漏、延误转诊等过失,鲜见故意侵权;责任比例:鉴定机构常以“违反诊疗规范”为由划分责任,法院通常采纳20%-30%的次要责任判定(如未记录患者既往病史致并发症死亡);抗辩要点:医疗机构可主张患者自身疾病为主要诱因,降低赔偿责任法律纠纷。
北京锟涵律师事务所长期深耕医疗法律领域,致力于为医疗机构、患者及监管部门提供精准的法律解决方案法律纠纷。未来,本所将持续深化行业研究,助力构建公平高效的医疗纠纷处理机制。
本文旨在法规之一般性分析研究或信息分享,不构成对具体法律的分析研究和判断的任何成果,亦不作为对读者提供的任何建议或提供建议的任何基础法律纠纷。作者在此明确声明不对任何依据本文采取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承担责任。